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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来源:文萃都    阅读: 7.2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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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木材采购达成协议如下,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一条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

1、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 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 %(建议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额的10%),超过合同总数10%的数量变更,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必要的货价、运输费、装卸费(除货到现场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外)、包装保护费、检疫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木材实际尺寸误差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尺寸的-5%。

2、其他约定: 。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乙方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为 。

2、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

3、交货时间: 。

第四条 数量、质量验收:

1、货到现场甲方在现场验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或按约定数量结算。

2、具体验收方法为: 。

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有/无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 万元(如无预付款此处划斜杠),预付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的30%。

2、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

(1)每月末25日前进行结算。

(2)供应数量每达到 m3时结算一次。

(3)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

3、结算后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税务发票,甲方按结算金额 %付款,付款方式为

4、另总金额 %的余款待供货结束 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尺寸误差超过合同约定误差,甲方可按实际尺寸结算。如因其他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了相关损失,均由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需用木材时应提前两天向乙方提报书面计划,乙方应确保供应,不能按时送达现场的,乙方承担20xx元/次的赔偿金。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如因提供发票不真实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未能按时结算货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按时支付已结算的货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 (万分之一为上限)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为上限)。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 法院提起诉讼。(选择有利于我方的管辖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 (或)合同范本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庭雅苑 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产权买卖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规 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 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 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买卖合同 篇4

一、本合同适用于存量房买卖。

二、请用钢笔等不易褪色、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五、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免引发纠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 。

2、房屋的所有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补偿。

第三条 乙方应在X X X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X X X ,(小写) X X X 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元整,(小写)¥860000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房款。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X X X 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时,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

之X X X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X X X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意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X X X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照过X X X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X X X 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意接触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该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 X X 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X X X 元。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 篇5

第一条 家具名称 (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三条 质量标准: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五条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 .

第七条 定金: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账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买卖合同 篇6

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xx

出卖人:xxx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xx(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 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

,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xxxx年x月x日

简报
大事记
工作简报
会议简报
调查报告
工作汇报
工作计划
学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