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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来源:文萃都    阅读: 1.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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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悬挂服务标识。各乡镇(街道)统一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各村(居)委员会统一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室标识。

二、印制公示牌。在乡镇(街道)制作村(居)法律顾问公示栏、村(居)委员会醒目位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牌,并印制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卡,标明村(居)法律顾问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随时联系。

三、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群。县级由政法委分管副书记牵头,公检法司分管副职、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乡镇(街道)律师顾问全体人员组成;乡级由乡镇分管政法的副职牵头、村(居)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级由村(居)支部书记牵头,村居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委所在地学校校长组成。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培育村(居)居法律顾问示范点。以人和、五沟营、焦庄三个五星级司法所所在乡镇和柏城、柏亭、柏苑三个办事处、以及杨庄乡为重点,高标准打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配齐法治副校长。全县每所学校都按照要求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实际需要,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由全体在校师生参加的专业法律课。

六、完善工作档案资料。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签约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工作8个小时,搞好法律服务,完善工作日志,并及时报送开展工作的图片、资料、信息到法律顾问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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