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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来源:文萃都    阅读: 6.4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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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如同白驹过隙,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

一、工作目标

1、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事故。

2、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和B类产品的燃放行为管理,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有序。

3、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和储存条件改善,确保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4月1日前,对本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考试活动。

2、认真开展零售户“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理念。

3、认真做好今年《安全资格证》到期人员的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参训率要达到100%,换证率要达到100%。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及时调整情报信息网络。所有村(居)必须健全信息情报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村(居)实行定期排查和责任包保。

2、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备案厂家外采购烟花爆竹行为;零售经营单位擅自从生产厂家直接购进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3、及时查处非法储存行为。重点查处私设仓库、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4及时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5及时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阻抗安全检查,抗拒执法的行为。

(三)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四个程序做好零售许可工作。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答复,并作出补正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形式合法,在法定时限内下达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经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及时做出许可决定。

(四)开展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及储存安全条件达标。

1、抓好零售经营户“五统一”创建。即:所有经营户必须达到统一悬挂招牌、统一悬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张贴警示标志和安全小常识、统一配置灭火器,统一商品摆放(其中专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小于2平方米)。

2、批发公司业务员的仓库纳入公司管理,其安全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并于5月1日前,自愿申请安全中介评价机构评审合格出具报告后方可储存。

(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采购生产厂家备案制度,严格实行专用封签和贴花销售管理等。

三、工作措施

1、突出对经营大户实施重点监管。凡不服从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第三次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2、大力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经营户进行清理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两次拒不整改到位,报安监局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零售经营许可,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3、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按县安监局下发的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还存在大量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群死群伤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风险依然较高;二是长效机制建设和全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安全监管仍存在漏洞;四是执法监察和“打非治违”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抓好安全生产,坚守城区安全底线,是我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争先的前提,是龙岗建设“六区一城”的基础。明年,安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采取强力手段排查隐患、减压事故,坚守底线,毫不松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用使我区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守安全底线,全面加强“一岗双责”体系建设。坚持用刚性制度保障安全底线,贯彻落实城区安全1+3系列文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和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奖励机制、“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和警示约谈;推进“一岗双责”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安监队伍内部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城区安全。

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认真总结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经验,全力以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三、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安全监管,打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将现代信息化手段运用在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层面设立统一、规范的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程序,使企业隐患自查、上报,社区和街道巡查和执法检查,安监局抽查和督查实现网上互联互通,有效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能力,实现对全区各类安全隐患的动态监控,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深化事故处理。对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实行计划执法、重点执法,重点监督设备、管理、技术落后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清理排查“三小”场所,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倒推式”监管模式,实现安全执法精细化,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事故和隐患倒查机制。提高事故处理技术含量,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和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认真查找事故深层次原因及规律,科学预防事故发生。

五、创新安全宣传和教育模式,不断拓宽安全培训范围,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投入,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培训范围,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安全培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培训和重点企业班组长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培训。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抓好党风廉政,推进安监队伍建设。按照区委统一安排,认真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法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查处“四风”,改进安监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包点街道工作制度,抓好安监系统执法队伍的建设。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3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XX县教育局20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基础,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为手段,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1. 各级各类学校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意外伤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3. 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的传染病防控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

4.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由负责人带队的安全检查督查。

5.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震、消防等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开展住宿生晚间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一次;县教育局组织指导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6. 县教育局组织安全工作培训1—2次;各校组织教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少于2次。

7. 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学校8所以上,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单位2所以上,市级禁毒示范校1所以上。鼓励各校参与市、县级其他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示范学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8. 力争政府扩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为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配齐专职保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配齐专职保安;加强对庐城、柯坦、金牛三镇校车运营的监管;3月31日前完成“过渡期”校车更换或强制淘汰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1.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校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2.各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分工明确,管理机构明确,人员配备合理。各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授课教师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人人知晓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校长要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处室、班级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各校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并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学校要有校领导带班,门卫、专职保安和教师值班巡查,外来人员入校登记、验证等安全保卫制度;防踩踏、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理化生实验、体育课、晚自习等教学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预防溺水、环境卫生、食堂管理、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重点场所安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形势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并及时修订。

4. 制订教职工安全法制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

(二)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1. 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3月份是“隐患集中排查月”,要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教室、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围墙、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强化消防安全、周边治安、文化环境等重点内容;突出安全工作责任和制度的落实。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警“五到位”的要求整治隐患,实行隐患治理闭合管理。学校自身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整理汇总,提请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

2. 开展日常排查治理工作。各校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情况记录等安全检查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向局体卫安全科上报“学校安全隐患一月一排查”月报表。

3.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县教育局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包括社会接送车辆)安全为重点,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的打非治违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 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文化、卫生、城管等部门联系,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校园警务室和护学岗建设。

(三)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 校领导班子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安全专题会议,研判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实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实行教学时段封闭管理。门卫或专职保安值班、交接班记录保存完整,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器具配备到位。

3. 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建立以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日为主体的安全巡查工作机制。

4. 要重视学生管制刀具的收缴和清理,外防侵害学生事件,内防学生之间暴力行为的发生。

5. 各校要切实抓好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准确掌握校内外住宿生的有关信息,建立校内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台账,特别是对经学校批准的在外租房住宿生,学校要与家长、学生、房东签订安全承诺协议,并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6. 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管理,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第一时间通知或联系家长。因病缺勤要追查病因,疑似传染病的要立即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

(四)加强学校安全专项管理

1. 交通安全管理:校园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禁鸣、限速提示标志,校内划定停车场地,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各校要经常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教育,教育师生文明行走、骑车、乘车。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举办校车管理人、驾驶人培训班,与拥有校车的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过渡期校车的管理,20xx年3月31日前所有过渡期校车必须全部更换为国标校车或强制淘汰。严格审批更换或新增国标校车,凡需新增或更换国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报经所在地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购买。

2. 消防安全管理: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校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全天候畅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警示标语醒目,设置合理,适时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 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预防学生发生中毒事故;食堂餐饮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饭菜留样方法正确、品种齐全,食品采购渠道合法、坚持索证索票,仓库管理、餐厨具消毒、防鼠防蝇措施到位。

4. 预防拥挤踩踏:在事故易发时段和部位,安排足够人员值守、巡查、疏导;在事故易发部位,张贴警示标语,楼梯设置靠右上下的提示标线或图案;教学楼、学生宿舍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通道、楼梯间紧急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疏散示意图醒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4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

车辆营运安全是检验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区作为主城唯一的农村客运发展试点区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提高安全监管综合成效,明确职责。

逐层分解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的综合成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规费、站场和市场监管以及农村公路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客运市场有效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务必尽快建立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切实担当主体责任,认真加强我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

坚决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要认真指导基层派出所搞好农村客运安全执法。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责令企业内部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认真指导各镇安监人员依法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区交通局:要负责农村客运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同时。

将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区安监局:要抓好全区农村客运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客运车辆例检、趟次临检及出站、进站登记制度,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客运企业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客运驾驶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三、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长效管理。

进一步创新宣教方式,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对非法客运的抵制,营造安全监管舆论氛围。同时,公安、交通、安监、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一并开展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席制度,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线营运等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四、建立安全质量考核制度,提升质量。

区农村客运经营企业的年度安全质量考核由企业自评后交区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会同考核;农村客运车辆单车考核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考核办法(试行)通知》渝办发〔〕53号)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通知》渝道运客〔〕8号)精神。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5

食品科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严格要求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加强安全监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发挥职责效能,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现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发布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发布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食品科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突破口:一是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加强“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写作、案例分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科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地应对本县食品领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食品科、基层所、稽查队、乡镇“四员”人员组成的县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县内重点领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需要。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6

20xx年办事处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重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四联全覆盖"工作法开展三项安全工作的监管,确保街道安全管理工作上台阶,努力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联网管理,实现安全工作网格全覆盖、管理零缝隙。

1、依托街道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二三级网格长、楼院长、街道安全消防联络员、服务员和职能部门下沉人员融入网格,实现网格全覆盖、管理零缝隙。

2、依托网格建立完善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底数清,问题明。

3、依托部门下沉人员加大对二、三级网格长、楼院长、街道安全消防联络员、服务员的日常监管内容的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

二、联手服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全覆盖。

1、各级网格长、安全消防联络员和服务员坚持日巡查和定期巡查制度,对分管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走访、排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疑难问题联合职能部门下沉人员及时处理和上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执法三位一体,实现联手服务全覆盖。

2、对重点场所和单位的检查必须坚持每月至少两次的的检查或巡查。一般单位定期督促和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日常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制度,坚持"排查与整改隐患相结合,排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开展好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尤其是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提前或及时跟进,确保这样的时期和时段辖区的安全稳定。

4、不定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档案,确定排查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会同分包领导、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整治小组,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联手宣传,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

1、整合宣传力量,把职能部门的宣讲团、宣传车、宣传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以"六进六送"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将安全知识和技能送到家庭、楼院、工地、商场、市场和学校,营造辖区三项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辖区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要求和督促辖区所有重点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取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及时总结工作信息,积极向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

四、联勤响应,实现应急救援全覆盖。

1、根据街道实际,把辖区公共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办事处的巡防队员、社会消防志愿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2、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在辖区增设消防栓箱和灭火器提高辖区逃生自救能力。

4、依据网络监管平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出现问题快速反应,力争把灾害和影响降至最低。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7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14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2014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14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8

食品企业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上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抓好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为服务地方经济,做出贡献。

一、实现一个目标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一是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二是坚决遏制一般性食品事件;三是确保取证产品和企业不出问题,努力实现不死人、不中毒,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加大“二个力度”

一是根据市局抽查计划对食品的抽查的力度;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

三、注重“三个突破”

一是全县茶叶小企业小作坊转化模式工作要有新的突破。现在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并特别安排了调研工作,到,该项工作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成效。

二是食品质量信用体系试点特色工作要有一个新的突破。对此项工作的打算是将此项工作着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项汇报,并向全县推广,有示范、有影响地工作。

三是基础性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进行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根据abcd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巡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

四、努力完成经济目标考核任务

一是从监督中创造经济效益;二是从服务中创造经济效益;三是从监督和服务中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

五、提高自我的政治素质和业力素质

六、落实“四个一”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每人写出一篇有实际内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或在《江西日报》、《中国质量报》等报刊登载的稿件。解决埋头工作,不注重宣传的不良习惯;

二是每人挂靠一个企业进行帮助指导,确保生产条件的具备并获得生产许可证,解决帮扶企业空对空的不良现象;

三是要创一项特色工作。这个特色工作要在全省、全市有影响、有示范、有推广价值,解决食品安全工作无特色、无典型的被动局面;

四是在巡查回访中要向市局稽查支队或县局稽查大队提供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假造假大案线索进行查处,遏制和震慑食品企业制假行为,解决食品生产企业回访巡查走过场的工作态度。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9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二、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三、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0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1

(一)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二)推行信息公示。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三)推行制度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四)推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2

餐饮保化科

(一)做好重点工作部署。

编制我市20××年度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严把许可审查关。

及时组织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帮促保化生产企业规范申报,建立健全保化生产企业许可申报受理档案。

(三)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

20××年争取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1个,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镇)8条、餐饮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强监督抽检。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分解落实省局抽检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抽检力度。

(五)完善监管档案。

组织各级监管单位完成中小餐饮信用档案建设,完善辖区内保化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各监管单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整治,解决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加强教育培训。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八)完成监管信息统计编报。

及时准确调度、统计、编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

(九)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文件材料、抽查生产经营现场、考核信息统计报表时效和准确率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药品安全监管科

(一)加强对管理相对人日常监管,降低监管风险,所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药不发生流弊事件。

1、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通过新版 GMP认证的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未通过认证的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生产进行现场检查。

2、加强对涉特药企业监管。对特药批发企业至少每周上网查看一次,发现异常及时现场检查。对区域性批发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使用麻黄碱类原料药生产制剂的企业,每次申请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前进行现场检查。

3、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及时完成企业申报基本药物的处方工艺核查。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时限执行新修订的药品质量标准。

4、对除高风险和基本药物生产以外的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

5、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用氧气、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生产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6、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对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并针对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强化对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

对企业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进行法规及质量意识培训;举办一期新版药品GMP培训班。

(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指导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新建、改建厂房、更换设备等及早介入,在企业申报各种许可前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分类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国家局规定的期限实施新版GMP。

(四)及时完成省局委托的各种检查。

按要求完成省局委托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药品许可证相关检查验收、药包材注册现场检查验收。

药品市场监管科

(一)加强GSP实施工作,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制定我市零售GSP认证的工作程序,组织安排好全市的认证工作。组织安排88家药品零售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

2、抓好批发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应申报认证企业的督导,促使企业及时申请,指导、帮助企业按时完成认证工作。

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后监管。继续开展GSP跟踪检查,计划完成120家药店的现场检查,4家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

4、加强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SP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指导,指导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SP。

(二)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风险监管。

第一季度组织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年度报告。每季度对收集的药品市场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排查主要风险点,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季度报告。

(三)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支持帮助乳山市完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引导其他市区积极开展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帮助荣成市完成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指导文登市在20××年申报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

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加强配送环节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提高电子监管效能。每天进行一次药品电子监管网上监督,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五)做好药品抽验工作。

根据省局抽验计划,制定并落实市的药品抽验方案,做好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估。

(六)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的药品专项检查。

(七)做好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

举办3期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班。

医疗器械监管科

(一)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有效控制风险,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各类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

1、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无菌和植入类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对32家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加强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管。对17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血液透析类产品和人工晶体的专项检查。

(三)加强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

举办二期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班。

(四)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对各监测中心和重点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至少检查督导一次。

(五)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使行政审批程序化、规范化。

组织制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程序,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许可科

(一)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完成审批系统的软件更新,按照“标准化”要求审批程序,进一步梳理好我局授权窗口的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更快、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好务。

(二)依据市局的《2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和《市行政审批中心20××年的工作要点》通知,修订《行政许可科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的交叉交流学习,力求做到人人成为业务受理工作的多面强手。

(三)积极协调有关业务科室,把省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编排好,尽早纳入中心窗口统一办理。

(四)做好日常受理和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二、完善监管网络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4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北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开展。

本次试点工作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积极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指导,健全群众监督网络。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通过制作产地身份标识,规范标识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三是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全程监管工作新模式。

通过完善监督抽样方式,使监管工作覆盖原辅料、成品和市场成品,提升地产食品质量。

四是规范“放心店”管理,扎实推进“千万”工程。

将我区100多家加贝“放心店”纳入食品电子监管,健全奖惩机制,提升“放心店”的示范效果。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

在柴桥菜市场、星阳菜场、大型超市配备豆制品冷链销售柜台,在豆制品市场流通企业配备冷链车,提升豆制品安全水平。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率。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自11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15

一、总体思路

cc全面落实农业部、省市有关厅局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突出抓两个“一批”:即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集中力量打击违法添加和假冒伪劣问题;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样板,以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安全预警监测、标准化推广、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是实施xx市级农业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市级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4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56%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1.0万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责任落实,理顺工作机制

1.强化监管责任。制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岗双责、全员监管”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良好工作机制。

2.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率、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种植业重点查处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使用国家禁用或限用的高毒农药和滥用农药现象,以及保鲜剂、防腐剂等不规范使用行为。畜牧业继续开展“瘦肉精”整治和滥用抗生素专项整治。渔业重点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行为的打击。农资打假要突出春耕、“双夏”、秋冬种时期,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2.狠抓隐患排查。结合当地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带有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绝不能放过。组织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加大案件查处。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等违法案件,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营造打假维权、治劣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安全预警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测机构建设。xx年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初步形成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监测点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鼓励重点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

2.加大监测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市级以监督抽检为主,镇街道以快速定性检测为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xx年xx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桐农〔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监测计划,提高监测覆盖面和监测频次,争取省、市、县三级抽检对法定生产主体实现全覆盖。

3.加强风险预警。深入分析例行监测、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动态监测等结果信息,综合研判各环节风险隐患,提出管控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实行检打联动。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实行追溯溯源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检测的震慑和倒逼作用。

(四)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1.加强地方农业标准制修订。按照“清理一批、修订一批、制订一批”的要求,对现有的地方农业标准进行梳理和清理,对无应用价值的老标准予以淘汰,对不适应现实要求的加快修订,空缺的标准要加快制定。根据xx特色农产品,制修订农业标准2-3个。

2.强化标准示范推广。以农业主导产业、精品农业为重点,以两区建设为平台,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引导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xx市级农业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市级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4个,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56%以上。积极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xx年度力争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1个。

3.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今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以上,绿色食品2个以上,无公害产地面积1.0万亩以上。

4.继续推进产地准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五有一追溯”准出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利用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生产主体全程质量管控。

(五)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提升监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促进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检测员的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

2.强化应急处置。要主动做好各种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准确研判,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事发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加强信息通报。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难点、典型做法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农产品质监科。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对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按规范程序通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重点依托电台、报纸、东方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和科技下乡进户、座谈会、培训等途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普及质量安全常识、强化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把对生产主体告知一次、培训一次、承诺一次作为一项监管制度,常抓不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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