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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幼儿园招生须知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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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青岛市市南区幼儿园招生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岛市市南区幼儿园招生须知

一、报名条件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市南区户籍幼儿,符合市南区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第二次招生。

二、报名时间入口

7月20日(星期一)9:00—7月24日(星期五)16:00止,家长登陆“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网上登记系统” ,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申请报名信息提报完整后方可下载打印《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无法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登记时家长可有一次机会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填报《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登记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现场报名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

三、现场报名

7月25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四、报名材料

(一)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产权证(购房完税凭证),或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内无房产证明;

(5)市南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孤儿证明、有效期内低保证。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第二次招生):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户籍),并且截至8月31日满一年;

(5)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的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且截至8月31日满一年;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并且截至8月31日在市南区务工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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