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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初中招生条件

   来源:文萃都    阅读: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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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新设的课程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而每个年级会变更一些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等科目将贯穿初中三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市初中招生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杭州市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升学条件在本市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少年。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学校也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三)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四)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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