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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问答

   来源:文萃都    阅读: 4.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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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的极端殊胜与重要,可是大家常常误会,以为《金刚经》中迎请了四位金刚,所以有威力。这是很大的误解。下面是《金刚经》问答,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断求佛果行施住相疑”

断为断除、截断之义,一般求证佛果,是以有相行施为因,以证有相佛果,这是有相与有住之求,《金刚经》开无相法门,以无住为因,求证无相佛果,是与有相有住之行施不同,故有此疑。为断此疑,《金刚经》力破有相与有住之虚妄,力劝不应住于住而行于施,应是无住而行施,不住于相,依此而尽断此疑。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般若之行,无住为因,无相为果,因与果俱深难信。佛对此疑而讲“信根”,能深信无住无相之法者,是其多生多劫所种善根之发现,佛陀悉知悉见。无上佛乘是难信之法,若有正信,定有甚深因缘。若不信者定是业障深重,由此而断此疑。

(三)“断无相云何得证说法疑”

般若妙义,甚深玄奥,是在相离相,说而无说,从实际理地上讲,佛陀说法,实无有法可说,故不受一尘也。因此究竟法身,无为无相,然而所谓说法,皆依世俗谛方便安立假名,《金刚经》是从胜义谛上,直显真实无相,以此断除恒执有相有说之法执。无相是在相离相,无说是说而无说,因此可为无得无说也。

(四)“断声闻得果取疑”

有人于声闻四果,作有取有想,此段断其疑也。诸法无相,故于法不可取相,不可说得。以无所得,究竟无相,故不可有住,此段应是扫相也。

(五)“断释迦于燃灯佛所有取有说疑”

此段从佛境上破有取有说疑。诸佛得法实无法所得,以无所得,是为所得也。对一切法皆以无相、无取、无住、无得而如实观,方可尽断有相、有取、有得、有住之执。

(六)“断庄严净土相违于不取疑”

此经所讲庄严净土,实是不可以相求,不可以有法住,此经庄严净土,是唯心清净,无相庄严净土。由于三界唯心造,万法唯识现,实无有说可得。有执者误以为净土必有实体可得,若有实体相者,这岂不是与不取义相违反也。此疑不解佛法真实义,般若不落一切法相,又不断灭一切法相,因此所谓庄严,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于法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明此玄义,此疑自除也。

(七)“断自受用报身有取疑”

化身不实,故不可取,那么报身应是实有吧?于此有疑,为断此疑,借事明理,令人通达。种种之相,皆是有为,佛之真身是法身,法身无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不可取也。由此报身,应不以住相生心,虽然不可取不可住,但是可修可证也。

(八)“断受持此经为人解说未脱苦果疑”

持经是行无相之忍,此乃无漏因也,由此正因而得到彼岸,诸有相行皆不脱有漏边事,故未脱苦果,《金刚经》所讲出世道,尽在无相无住,然不肖者住有相以测持经之报,故此疑当断也。

(九)“断能证持说二法是无体非因疑”

能证与持说是有为无体之法,由何是成无为有体之法的正因呢?如世人解应为非因,然佛为断此疑说:“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由有为无住,而感无为法性,是事当然也。因二者不即不离,由此而证为菩提,依此所证为法性,此因者依因也,非生因。故知此义,即断此疑也。

(十)“断真如遍一切处,为何有得无得疑”

真如之法,皆遍在一切,然于法有迷悟之别,有得无得都是对治而言,佛法无实无虚,但方便度人,假立有得无得之名,由此得与不得本无可疑也。

(十一)“断无住修降伏心是我疑”

学人虽知无住行可降伏其心,然于法尚有微细我执,不知究竟无我之深义也。为此再断有我之疑。

(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

此断佛因有实行菩萨之法。于此执实,也为虚妄,故对此以无相、无住、无实有其法而除之。

(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无法疑”

有执之人,恒执实有,恒执实无,不解无实无虚之妙义。由无实体因,故误为无佛无法,此是巨谬。佛法中道不落两边。有不执实,因缘而有,无不实无,自性真空,因与果都是因缘立号,非实有性,不可执实,明此妙理,此疑即断。

(十四)“断无人度众生庄严净土疑”

凡夫之人处处恒执两边,不契中道实相之理,说无即落断灭,说有即成恒常,不知体用之理,正因为无实体而妙用无穷,正因为妙用无穷而实无自体,依用以显体,体无定体,虽用而发,从体起用,全用即体,中道彰著也。于法无相,于行无住,实无人我,实无庄严,然亦即庄严,亦即度人。二者皆名字而已,真实佛法超言超相也,明此理,岂有此疑。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

凡夫之人,误为佛离诸相,即无所见,其实不知无相无住方可于一切法悉知悉见也。然见亦非见,非见为见,以不住相故,佛可具见一切法性也。凡夫之人颠倒错乱,不知见与非也不可得也。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

凡夫之人,于法闻空,心生颠倒,妄为一切皆无。不知佛法本为破妄想执取之心而立言教,世间福德实无自性,当体空寂,故不执取为实有也。于法不生执取相,依无住心而广行福德之施,其福德无量无边,何以故?此可究竟出离证道也。凡圣用心不同,得果自异,明此理不生此疑也。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

无为乃佛之真身,无为无相,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见佛真身,真身虽无相,然非即断灭,应身虽非实,随缘化度人,圣者于此法,皆不住有身。执有执无,凡夫之事。明此妙理定无此疑也。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

凡所说法,实无法可说。于说法处不可执于实有,于无身处实执于无,不无不有,方可契中也。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凡夫之人,执无法为实无,故不知如何修证,《金刚经》讲无相无住,就是开显无住之行,于法不执取为无法,非法断灭为无法。由无住行而与实相相应,因实相无相,无可执取。明此理自然疑释也。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经文章句虽为无记之法,然可表诠般若妙义,文字本身非因,然是正道依因,明此理即解此疑。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众生疑”

诸法平等,佛与众生并无差别,故实无众生可度。然于法如此,于心有别,凡夫迷执,不见真如,圣者开悟彻见法性,于迷与悟间,假安立于度,然实无度也。明此无疑也。

(二十二)“断以三十二相比知真法身佛疑”

凡夫之人执相为佛,以三十二相为佛法身,由三十二相是有为之相,故非真佛法身,要离相见真佛,凡所有相,尽是假有,若执于相,即同邪道,不见如来真身。明此理就不会于种种相而生实有之想,也悟佛之真身离相无住,寂静无为也。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德疑”

佛果无为无相,无作无行,由此凡夫之人,误为佛果非关福德,断然分开于世间种种有为之相,其实佛法离相,妙在离执,非是断灭于相,无住之行福德不可思议,菩萨行施三轮体空,功德等虚空界。由此,佛果之福德不可思议也,明此无疑也。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

化身度人,实无来无去,实无所住,故受福之用也,化身无影,随缘示现,本无实性,本无实法,故不可执有此疑也。

(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

法身与化身不一不异,体用而已,非一非异,不可用凡夫之心测知佛身,应如理谛观,方证实际,法身无为无相,理也,化身有为无住,事也。无法身不显化身,无化身不证法身,明此疑解也。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

化身法身不一不异,实不可执,有福无福亦是有相,实应离执,不落边见,明此理岂能生此疑也。

(二十七)“断入于涅槃如何说法疑”

涅槃之义,不同小乘所解,大乘讲四种涅槃:自性涅槃、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无住涅槃。诸佛圆满于体究竟无余,于用无住行施,尽未来际广说佛法,无有断时,明此理自然无此疑也。

拓展阅读:《金刚经》是怎样一部经

《金刚经》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略称,也称《金刚般若经》,后秦鸠摩罗什译,一卷,属于《大般若经》的第九会。异译本主要有北魏菩提流支和南朝真谛的同名译本、唐玄奘译的《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唐义净译的《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等。此经也可看成是般若的一个略本,因为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它都有了。《金刚经》虽然只有一卷,但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在汉地佛教中流传广泛,影响深远。例如,禅宗六祖惠能就对此经十分推崇,认为“若欲入甚深法界、人般若三昧者,直修般若波罗蜜行,但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即得见性,入般若三昧”。

《金刚经》全文约五千四百多字,经梁武帝昭明太子分为三十二章(分)。通过佛陀与“解空第一”的弟子须菩提的问答,阐述了般若性空的'道理。全篇没有出现一个“空”字,但通篇讨论的都是空的智慧。在《金刚经》中,佛陀用非此非彼、有无双遣的重重否定,指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而“实相者皆是非相”;世界万法本质上都是“性空幻有”,人们将“如梦幻泡影”的有为法执为实有,才生出种种烦恼;为了破除烦恼就应该扫相破执,这样才能认识到诸法实相。为了使人们真正做到扫相破执、无相无住,它还举了很多例子用以指导人们的修行实践。如,佛陀使一切众生都得到解脱而进人涅架,却“无一众生实解脱者”,因为众生之相皆为各种因缘和合而成,无实实在在之众生可得,是名众生。再如,佛陀的身体有三十二种相好,但不能根据这三十二相来认识如来,因为这不过是外在的虚妄之相,但又不能不以三十二相来认识如来,因为这样又会陷入另一个极端。《金刚经》对“相”的破斥是十分彻底的,指出对佛法也不能执著。“佛法者,即非佛法。”佛法只是破除烦恼,证悟真理的手段,并不是真理本身。经中以舟筏作喻,说明佛法只是方便施设,不应拘泥死守,“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金刚经》另一个要点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相传六祖惠能听人诵经至此处言下大悟。住,意为住著之所,无住,则指无固定之实体,或指心不执著于一定对象。因万法无常住不变之自性,人之认识也不应以固定概念当作事物的固有本质。《金刚经》最后强调,般若法门是佛法修行解脱的最高智慧,说“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承诺如果有人信持此经,并为他人解说,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果报不可思议”。该经末尾,佛以一首偈颂作为全经思想的总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在佛教史上影响极大,被认为是诸佛之智母,菩萨之慧父,众圣之所依。其建立的性空幻有、扫相破执的认知和思维方式,是获取佛法正见的基础,也是建立佛教信仰和开展修行实践的前提。般若性空的理论,就佛教的信与解来说,主要解决了解的问题;就佛门的知与行来说,主要解决了知的问题,自然成为诸佛之母。对大乘佛教而言,《金刚经》及其思想有着无可替代的学术价值。

《金刚经》作为译介最早、流传最广的经典之一,对中国佛学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都产生过重大影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把《金刚经》与儒家的《论语》,道家的《道德经》、《南华经》并视为释、儒、道三家的宗经宝典。就中国佛教宗派内部而言,隋唐以后天台、三论、法相、华严诸宗都十分崇奉《金刚经》,各宗大家都结合宗义写下了不少有关《金刚经》的注疏。直至近现代,寺院僧人日常课颂和讲经说法,都依此经。在民间,《金刚经》对中国社会文化的影响也随处可见,连目不识丁的妇孺都有可能随意背出一段或一句《金刚经》。在佛教扶世助化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金刚经》应验、感应故事成为中国民间社会劝善化导的重要形式。而以《金刚经》为题材的各种文化艺术创作则说明了该经在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影响和地位。《金刚经》与中国佛教、中国文化的关系如此密切,故要了解中国佛学与传统文化的精髓,了解一下《金刚经》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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