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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盘龙福邑杯”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6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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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文化兴市”的战略目标,弘扬“女神故里、文明圣地、北方花都、皮影之乡、化石宝库、汽车新城”的文化风采,促进凌源市书法艺术的普及、提高和繁荣发展,特举办凌源市“盘龙福邑杯”书法大赛。

凌源市“盘龙福邑杯”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凌源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凌源瑞泰置业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书法报》、中国书法家论坛、中国在线艺术网、书法艺术网、辽宁书法驿站、《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周刊》、凌源市新闻传媒中心、《凌源市报》、《凌源宣传》、《牛河梁》、凌源在线网站、百度凌源贴吧、凌源文艺网、牛河梁信息之窗、凌源微导航。

二、参赛对象:

凌源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及凌源市广大书法爱好者。

三、参赛方式:

由作者直接寄交报送书法原作,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寄交报送作品时间:自通知发布后至2016年3月20日截止。

四、征稿要求:

1.形式与文辞:

只限毛笔书法(篆刻)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所书文辞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包含成语、楹联、古今诗词及中华美德古训、提倡自撰诗联歌赋。

2.规格与要求:

作品无需装裱,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138cm×69cm)。

五、参赛规则:

1.凡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接受《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每人限投一件书法(篆刻)作品,禁止一人多投、重复参赛。

3.参赛者提交的书法作品必须是本人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冒充他人参赛,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享有研究、收藏、出版的权利。同时享有在相关活动、资料中使用(其中包括:录像拍照、印制光盘、编辑作品集、报纸发表、相关书籍或用于展览及网络宣传等)的.所有权,要求作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此约定。

5.所有来稿作品,原则上一律不退。如有特殊退稿需要,请电话咨询组委会,自行负担邮费。

6.本次大赛为公益性质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7.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评选:

1.评奖办法: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书法家、书法教育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有效的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各类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入编《凌源市书法作品集》并举办相关作品展览。

2.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为成人组、青少年组:

成人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参赛人员,请投稿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组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入展作品34件。奖金设置: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奖励价值200元的文房用品

青少年组:年龄在18岁以下的参赛人员,请投稿时附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10名,入展作品34件。奖金设置: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奖励价值200元的文房用品

以上获奖作者、入展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入展证书。

主办方将邀请成人组、青少年组的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参加开幕式及颁奖典礼。

七、特别声明

凡投稿参加本次书法大赛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接受《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次比赛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本次大赛凌源市书法家协会组委会及主席团成员不参加评奖。

展览地点:凌源市书协展览馆

展览时间:拟定在2016年5月1日

九、投稿地址:

凌源市书法家协会(邮政号码:122500地址:凌源市朝阳街与东十字交汇处,凌源市婚姻登记处里走10米)

咨询电话:6990000(书协办公室)

13842109689(张实惠)

15042863478(白友良)

15694213022(曹新国)

18642143033(何 恩)

  凌源市书法家协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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