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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微企业创业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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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文件

关于规范微企业创业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

济就办字[20XX]4号

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XX〕3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XX〕111号)精神,加强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精准审核发放,提高创业补贴资金落实的安全性,经研究决定,在文件规定的受理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拨付流程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级备案复审工作环节。当月28日前由县区将本月《年 月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支付人员花名册》(附件3)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创业指导处网上备案,创业指导处根据县区上报备案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及时反馈至县区就业办,各县区就业办根据市就业办复审反馈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送财政部门复核、公示、发放补贴资金。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主动开展服务,严格执行政策,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享尽享补贴政策。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20XX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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