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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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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聘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4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试用流程

4.4.1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D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E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F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G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5、附则

5.1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5.2本招聘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招聘管理制度2

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 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 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 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 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招聘管理制度4

为保证公司各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优秀人才,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公司人事录用源于以下六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1、缺员的补充;

2、突发的人员需求;

3、为确保公司发展所需的人才储备;

4、公司管理阶层需要扩充时;

5、公司对组织机构有所调整的需要;

6、为了使公司的组织更具灵活性,而必须导入外来的资深人士时。

一、招聘的组织管理

初、中级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招聘职位所在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人才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

二、人力资源计划和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人员需求预测,根据内外部人员供给情况进行人员供给预测,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费用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人力资源部建立内部人才库,信息包括每位员工的绩效记录及评价、职业兴趣、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外语水平、具备的技能和证书等。进行内部人才供给预测时要调用内部人才库,判断内部人员是否与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总体经济状况、全国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状况和准备招聘的职缺的市场状况进行判断。人力资源部详细审核申请职位的名称、职级等事项。如同意其申请,当确定本公司其他部门并无适当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形成公司的人员外部招聘计划。

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事宜造成的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并无内部调职的可能性后,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外部招聘解决。

三、内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明确所需内部招聘的岗位名称及职级,新增岗位由用人部门主管编制工作说明书报送人力资源部,以准备工作说明书,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或其它形式。所有的正式员工都有资格利用空缺职位公告政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要求组织考虑自己是否能够从事某一职位的工作,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目前的上级和空缺职位的上级意见,根据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招聘评审活动,评审结果经总经理/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

四、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活动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可有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相应技术人员参加。招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开展之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和人力资源需求部门加强合作,以便对招聘岗位和该岗位所在群体特点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最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并争取成本节约。校园招聘。人力资源部与有关的高校保持经常的联系。对于专业对口的院校可及时派员进行宣传并组织招聘。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网络招聘。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经常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的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随时考核录用。鼓励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招聘会招聘及广告招聘。通过各地人才招聘会和报纸、专业刊物广告招聘相关人员。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在招聘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时可考虑通过猎头公司招聘。

五、外部求职者的甄选

人员甄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有关测评工作。初步筛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是进行初步筛选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据此淘汰不符合职务说明书要求的候选人。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外部应聘人员填写完求职表后进行。就业测试是外部招聘初步筛选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可以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如打字员、搬运工,生产部门的某些岗位在初步筛选时可进行实地操作测试。对于无法进行工作样本法测试的岗位包括管理类岗位和技术类岗位,要通过审查其著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初步面试。对初步筛选合格的求职者邀请面试。初步面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专员主持。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学识、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并填写《面试登记表》里的初试评价栏。人力资源部确定初试合格人员,经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字认可后推荐给相关业务部门复试。

复试。复试由复试甄选小组进行。复试甄选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代表;二、人力资源部专门人员;三、资深专业人士。一般岗位的招聘可无资深专业人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资深专业人士应对该职缺的工作有深切的了解和密切的工作关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面试由总经理负责,资深专业人士参加,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工作。在复试前根据招聘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评分量表。复试应通过多角度、多方法进行测评。

复试的实施。复试过程中,复试甄选小组成员应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全部复试结束后,甄选小组成员应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由用人部门代表拍板。评价结果应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笔试。重要岗位的招聘应采取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组织笔试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应聘人知识和能力,笔试试题根据需要确定。

甄选结果的反馈。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批次进人时需经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批。所有人员应经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同时,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六、试用和正式录用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要填写“职工登记表”,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的目的在于弥补甄选中的失误。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其它单位工作不到一年者,试用期满后,还有6个月见习期。

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双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试用。试用或见习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由部门负责人出据书面意见交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该员工的“职工登记表”里注明加盟本公司的时间和转正时间。

七、招聘工作评估

人力资源部应当研究求职者以及新员工对招聘管理组织工作和招聘人的反馈,以及计算在每个招聘地区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作为改进招聘活动的依据。招聘活动结束后,应当通过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新员工的离职率等来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招聘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来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二条 原则

公司以 “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使公司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含临时员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对公司部门经理以下职位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部门经理的招聘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办公室承办。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条 招聘形式

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的选择,原则上采取“先内后外”的顺序,同时根据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1、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公司内部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3、内部招聘流程

(1)内部招聘公告

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职务说明书,拟订内部招聘公告。

(2)内部报名

所有员工征得直接上级同意后,都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

(3)筛选

办公室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内部评审,公司普通职位、一般管理职位的评审结果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办公会通过后生效,中层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司有关竞聘方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人事管理者、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职系和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织。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办公室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聘会招聘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通过人才招聘会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试

办公室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

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二、办公室分管领导;

三、资深专业人士。

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约谈记录单》(附件一)上,报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聘任。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进行讨论决定。

(2)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

招聘管理制度6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招聘管理制度7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招聘管理制度8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文秘资源网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4)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a、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b、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c、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d、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招聘管理制度9

1、总则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4.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它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参观企业;

4.19.5安排企业培训。

4.20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5.1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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