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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心得

   来源:文萃都    阅读: 1.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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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与黑的心得

万物的第一原则,乃是保存自己,乃是生活下去。

红与黑的心得

您播种的是毒芹,却指望看见麦穗成熟!

——马基雅维利

之所以选择司汤达的《红与黑》作为我研究的内容,源于最近在阅读著名企业家万科地产老总王石先生的传记《道路与梦想》过程中,读到了王石先生早年在兰 州读大学的经历,那时的他因为倔强和骄傲的性格始终不能融入学校的环境,一心向往着于连式的光荣,憧憬着野性和自由的生活。于是在了解王石先生的过程中, 我对《红与黑》这部小说发生了强烈的兴趣。在同父母的交流中得知,现今五六十岁的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这部小说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他们都曾怀着激昂和强烈 的情感对待其中的主人公,那个叫做于连的年轻小伙子。并且以此为伴度过了孤独而迷茫的青少年时代。于是我在想,这部小说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和魅力,足以使其 在经历了近两百年的时间依然经久不衰,历久弥新?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曾经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则坚信五十年后这部小说才会有读者, 他说:“我将在1880年为人所理解。”故而虽然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于连,但是我们只有在解“其中味”的基础上进行阅读,方能完整揭示整部小说的真实 含义。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司汤达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残酷的真实。”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 她不搽胭脂。”同时,作者还有一句题词,至于全书总目录下,用英文书写的To the happy few,意为“献给少数幸福的人”。我们将这三句题词串联起来,不难发现作者给我们提出了两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究竟什么是这部小说中的真实?究竟谁是少 数幸福的人?实际上我认为,这两个问题就是敲开《红与黑》这扇大门的两把金钥匙,因此它们也是我在这篇文章中所要剖析的重点。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真实”这个问题,即《红与黑》中的真实究竟是什么?

提到真实,在我看来,真实是一种本质,是一种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推敲、能够长久存在的东西。《六祖坛经》说:“凡有相皆属虚妄”,能够看到的表面现象 固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毕竟是虚妄之物。司汤达反复声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这就意味着,他所指的真实,

绝不仅仅是于连的爱情,于连的死亡,神学院的 黑暗,以及种种政治斗争这些故事情节和内容,而是指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看穿的真理和智慧,这才是真正的真实。不过,在剖析内核之前,我们还是要大致了解 一下《红与黑》中的故事内容。

文章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快到19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21岁左右进入德·拉莫尔府做秘书;23岁前后左右入狱,两个月后死。从出场到被处决,仅仅四年左右

的时间。小说第44章描写于连在入狱后的内心独白中有这样两句:“盛夏,一只蜉蝣早晨九点钟生,傍晚五点钟死,它如何能理解夜这个字呢?”“让它再活五个钟头,它就能看见和理解什么是夜了。”这样一个甚至尚未到达正午时光的年轻人到底是怎样的呢?

文章的副标题是“1830年记事”,事实上,作者通过这部小说,向我们完整展现了整个19世纪法国社会的概貌:在法国小城维里埃,耶稣教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

眈眈,封建贵族生活在危机四伏之中,巴黎的上层社会已烦闷无聊为特征,外省的生活封闭狭隘,心灵被铜臭气毒化,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最高的行为准 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当时的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出生于上层社会的人属于“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社会地位底下的人想要跻身上流社会,无疑比 登天还难。可惜我们的主人公偏偏是一个不安于现状、进取心极强的人,他聪明、敏感、干练、骄傲而又倔强。虽然出身卑微,但在个人英雄主义的理想驱使下,野 心勃勃,渴望成功、发迹,宁愿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喜欢读自己的“可兰经”:卢梭的《忏悔录》、拿破仑的《圣赫勒那岛回忆录》及大军公报。在一次又 一次的自我挑战和征服中,他似乎一步步在迈向飞黄腾达的道路,然而仿佛在攀登上最高峰时,两记响亮的枪声让于连从云端重重地摔落在地上,所有激荡人心的勇 气和野心都灰飞烟灭,他回到了真实的生活里。那么,下面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就缩小到于连身上,也即,拨开云山雾罩的重重迷障,在于连的命运中,哪些是虚假 的?究竟什么又是真实呢?

我以为,我从中提炼出了三条线索,并且这三条线索是互相承继的。

第一条线索,19岁刚刚进入德·莱纳先生家做家庭教师的于连憧憬着拿破仑摧枯拉朽式的大革命,希望所处的社会能够重新经受一番大革命的洗礼。在初出茅 庐时,他甚至曾经幻想做维里埃的市长,建立伟大的事业,成为拿破仑那样的世界的主人。然而在步入巴黎后,他才发现现实的残酷。他曾经说:“象我这样一个可 怜的乡下人,我,被判定永远地穿着这套愁苦的黑衣服!假如我早生二十年,我也会象他们一样穿着军服。在那时候,象我这样的人,不是被杀,便是在三十岁上做 了将军。”不能步拿破仑的后尘,他只好选择黑袍来做时代的“军服”,以大主教的“十万法郎的年俸,蓝绶的勋章和统治权”为奋斗目标了。

写到这里,我不由的想到司汤达的一位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的早,他会是个士兵,因为红色指红色的军 装,代表军队;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黑色的道袍,这就是“黑”。在司汤达的解释中,“红”与“黑”不是对立的,而是并立平行的。这二者的不同在于所处 的时代环境和历史背景的区别,然而他们都毫无疑问地通向一个唯一的目标:成功。而贯穿于这两条道路之中的,则是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不可动摇的 决心和野心勃勃的烈火雄心。在我看来,整部《红与黑》中所有的沉浮升降荣辱兴衰似乎都可以忽略,唯一能够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强烈 的进取心。于是,关于于连究竟是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批判,多少年来人们争论不休。我并不想纠缠于这样 意识形态的问题,我所关注的,乃是人的命运,人们心里的东西。于是我方才深刻理解了开头所讲的王石先生为什么如此渴望于连式的光荣,因为我在于连身上似乎 隐隐约约看到了我的影子。我想,这是每一个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做大事业的踌躇满志的年轻人都会有的感受。我们是幸运的。而对于于连,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 他全部的抱负和野心只能是镜花水月一般,能够渴望,却难以真正触及。

第二条线索,我们来分析于连为了实现它巨大的野心而采取的手段。这样一个孱弱而腼腆的平明青年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也即他最初打动众人 的惊人的记忆力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为了渴求崇高的荣誉、幸福和自由,他决心用卑鄙的手段达到目的。他是一个新生的自 由资产阶级式的人物,却扮演了虔诚信徒的角色;他在精神和信仰上都倾向于雅各宾派,却参加了保皇派的阴谋;他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却处处要装得像个他所鄙视 的贵族。他的所作所为处处与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真实想法背道而驰。正是这种矛盾使得他的野心不仅没有实现,反而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想要做一个真正的野心家,首先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树立清晰和明确的目标,其次要对周围的环境和时代背景有充分透彻的认识,也就是说 能一眼将利益格局、人事关系以及华丽背后的盘根错节和重重机关看透。此外,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现有的状况制定详细合理的战略战术,在执行战略的过程中,必 须以彻底的自我管理和钢铁般的意志力控制自己完成目标。在所有一切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时时做到冷静、理智、专注、务实、执着方能成功。对比于连,我们发 现他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种种,却从未说清楚他究竟要的是什么。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钱,然而他关心和谁吃饭胜过 多少薪水,他拒绝了和爱丽莎有利的婚事,不走富凯那样稳妥的发财之路。因而它更在乎的不是钱,而是荣誉、平等和自由,因此他想三十岁当上将军,第一次提升 就欣喜若狂,有了骑士封号就喜出望外。他并不是一个务实的人。因为他“不属于任何客厅,不属于任何小集团”,正如德·拉莫尔侯爵所言:“他没有一个不失去 一分钟、一个机会的律师所具有的那种机灵和狡猾的才能。”他所真正在乎的获得的东西,并不是实际的金钱、职务、地位,而多是贵妇的青睐、能力的实现、自尊 心的满足,甚至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这也能使他感到放松和自由。这样的品质就决定了他其实并非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野心家,他缺乏除了野心之外的东西为他铺 路,帮助他走向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于连只能是一个失败的、糊涂的、头脑不清楚的'、不够求实务本的、自不量力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

最后一条线索,我们把目光聚焦在于连最终的命运。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中有句:“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识迷 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是于连在入狱后思想和处境的真实写照。之前我们看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野心、于连的奋斗,当他从胜利走向胜利一路高奏凯歌的 时候,作者笔锋一转,于连一下从云雾中跌入现实。真实永远不是浮于表面的,就像深海里的鱼,唯有在高压、寒冷、孤独的环境下才能生存。也就是说,真实是能 够让我们触摸到生命中最疼痛和最战栗的。就像一个不漂亮,也不搽胭脂的朴素的女人,却懂得生命朴素的智慧,能够与相爱的男子过着相知相伴的白头偕老的生 活。股神巴菲特在华尔街金融危机时曾经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只有海潮退去,才能知道究竟谁在裸泳。也许,当危机真正来临时,我们才能变得真正充满睿智。我 想,小说最后几章中于连入狱后心灵的转变,表明了他已经从迷雾中走出,一步步触摸到了生命的真实,真实的生活。这里我的文章实际上就已经引向了第二大部分 的内容:究竟谁是少数幸福的人?

要分析谁是少数幸福的人,怎样做才能成为少数幸福的人,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幸福。幸福是指人的心理欲望得到满足的过程,是一种和谐的状态。人活在世界 上,我个人觉得归根结底是为了追求幸福。然而真正懂得什么是幸福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人们熙熙攘攘,来来往往,为名为利,最终依然不快乐、不幸福。让我们 看看于连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做的吧。于连首先是把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作为自己获得幸福的标准。他的所有虚伪、算计、警惕和所谓的“作战计划”和防范措施无一 不是为了出人头地、飞黄腾达。然而这一切实际上与他的本性,与他内心的呼唤构成了强烈的冲突和矛盾。因此他总是处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紧张状态,虽然他在 一步步往前走的过程中确实曾为阶段性的成功和欣喜若狂,快乐到了极点,但是他这种野心实现后的狂喜并非他真是的快乐和幸福。外在的过于强烈的冲击吞噬了真 实的自我,他已经失去了真实的自我。然而于连毕竟不是一个像机器一样不需要自我的冷酷而残忍野心家,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性情中人。于是他所有向上爬的伎俩 和手段总是漏洞百出,终不能为人所接纳,被视为异类,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而陷入到无止境的痛苦之中。在他入狱之后,大彻大悟,并且在最后的法庭辩论上采取了 一种“自杀”式的行为。因此有人讲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向幸福之路。从这个角度讲,也许,入狱后的于连就是司汤达心 目中的“少数幸福的人”。

作者将此书献给少数幸福的人,我觉得这其中蕴含了他本人的对人生的一种体悟。司汤达在写作这部小说时已经四十七岁,饱经沧桑的人生使他赋予了其作品对 生命与幸福的深刻含义。说到底,所有的社会科学、人类的文学艺术创作关注的都是人性,都是人的命运。司汤达在二十二岁时曾经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不幸都 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于连之前的不幸福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深入了解自己。 司汤达对人生的三大信条是“自我、幸福、精力弥满”,他追求的并非于连眼里的成功,故而我们会微微感觉到他在描写上升时期的于连时流露出一种嘲讽的口吻。 在我眼里,司汤达是一个明智的人,他认为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它所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当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增加财富上,那他就 是一个可怜虫。他笔下的于连就是这样一个他口中的可怜虫。像那个传说中的西绪弗斯一样,于连用他全部的力量试图将一个注定要滚落下来的巨石推上山顶,最后 这块巨石并未登上山顶,可是于连成功了。他在生命的最后就像久在海上颠簸的水手回到陆地上一样,在宁静安详中离开了世界。

在我眼里,幸福和成功是一体的,能够获得幸福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幸福有两层含义,首先是要有基本的物质基础,就是世俗的金钱、名誉、地位,我想没有 人会拒绝这方面的成功,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穷困潦倒,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失败者。歌德说:“勋章和头衔能使人在倾轧中免遭挨打”。的确,这样的幸福不仅是必 须的,而且对于希望超脱的人来说,这无疑能够帮助他们摆脱为利益勾心斗角的小圈子。幸福的另一方面就是精神的愉悦和心灵的满足。比物质和外在的东西更重要 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同时应该相信,在人类精神的伊甸园里,必有一个生命树,树上必有一颗属于 你的果子,去寻找这颗属于你的果子,这是你毕生的使命。当我们寻找到这颗果子,带着它到茫茫的大千世界中再去寻找那个最适合我们的位子,我们就会得到真正 的幸福。也就是说,当自我和外在达到一种高深和玄妙的平衡后,我们就会建立起真实而强大的精神坐标。当我们拥有了如罗曼罗兰所言“一颗清明宁静非常关切的 灵魂”,这种信念将会支撑我们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即使遭遇世界上最惨痛和耻辱的失败,我们都能生活在攻不破的精神城堡里。我想,这就是幸福吧。

篇二:红与黑的心得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 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这些看法也会受到许多的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能体味到什么,能学到什么,都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的。这本书在我心中将是一个永恒的经典,永远的激励。

篇三:红与黑的心得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诬陷,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

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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