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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内续签三次合同后能否要求签订无限期合同

   来源:文萃都    阅读: 7.8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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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到十年,但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年内续签三次合同后能否要求签订无限期合同

刘某是纺织厂的工人。她年轻时进厂正赶上劳动合同制,跟厂里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连续签了三次截止到2004年底,她在厂里已经连续工作了9年。2005年初,刘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厂里决定跟她再续签3年劳动合同。刘某要求与公司签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遭到公司拒绝,人力资源部经理以“咱们厂里规定,合同期限只有1年、2年、3年三种。给您签3年期的合同已经是最长的一种了,你就别不知足了。”刘某不服,遂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最后只好与单位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义贤专家律师评析: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可将劳动合同划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其中,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才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义贤律师认为本案中,虽然刘某已是第四次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由于刘某在该厂工作不到10年,因此,工厂有权拒绝与刘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法新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案中的刘某显然还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刘某在同一用人单位虽然连续工作不满10年,但是她与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的,单位理所当然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今后对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16条:根据《劳动法》第2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

第20条:本条中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第20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换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第2条:在用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指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002.2.1)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8、《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995年4月7日)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双方同意签订或者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更多讯息请关注义贤官网:)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

(二)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劳动者男性四十五周岁以上,女性四十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以上的;

(三) 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

10、《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1997年12月15日)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工作需要和劳动者本人条件与劳动者协商约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商定合同终止的条件。

第九条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较长且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义贤新浪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如果本人申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1、《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2年11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某工作事项或者某工作量为期限等。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明确终止条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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