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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成立党支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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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协会成立支部,希望能帮助到你!

协会成立党支部总结

协会成立支部总结篇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市政协机关第一届委员会于20xx年11月选举产生,任期已满。根据《章》和《中国共产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需要换届选举。现在,我受xx市政协机关第一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员大会作本届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提出宝贵意见

几年来,委在市政协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和政协工作目标,以加强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规范,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扎实开展机关建创先活动,不断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市政协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2004年和2006年市政协机关支部和市政协老干部支部分别被评为市直先进基层组织,2005年市政协机关委被评为市直机关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学习,不断推进机关组织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机关员政治理论学习是《章》和《条例》赋予机关委的主要职责,也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几年来,政协机关委认真组织机关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十六大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政协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时事政治等,同时,认真组织学习郑培民、牛玉儒、谷文昌等执政为民先进事迹和革命精神,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力于提高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在政协机关进一步营造认真学习、积极进取、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引导机关员干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紧密联系xx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定上来,为加快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政协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条例》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机关的工作制度化建设

《中国共产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我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机关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几年来,市政协机关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精神,不断促进政协机关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进政协机关建上新台阶。

一是市政协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机关建工作的领导,把机关建工作纳入组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建工作汇报,对机关建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每年都把机关建工作和政协常委会的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总结。在机关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条件方面都给予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同时组成员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以普通员身份,积极参加机关组织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并深入到各支部了解员、干部的思想情况,每年民主生活会前都征求员、干部的意见并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机关的工作责任制。近年来,相继建立健全了机关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是开展支部工作规范化活动。市政协机关委把抓好支部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加强机关支部建设若干规定的精神,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员制度、员目标管理制度、员轮训制度、谈话提醒制度等。同时,根据机关建工作特点,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建工作关系,突破就建抓建的旧框框,结合政协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扎实抓好“五个好”支部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建工作整体水平,增强支部的生机和活力。结合每年“七一”活动,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员、优秀务工作者活动,支部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加强组织建设,员在本职岗位上力求争先创优。因此,政协机关委、机关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组织,有3名员分别被市委、市直工委评为优秀员和优秀务工作者。

三是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变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要求入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和新员的发展工作,2003年按照《章》和《发展员程序》要求,发展了1名新员,为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严格执行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公布每位员的费缴纳标准,并按时足额收缴费。积极完成好报刊征订任务。

四是积极发挥离退休支部的作用。老干支部坚持每月15日的离退休老干部政治学习日制度,数年如一日。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感受改革开放新形势、新成果;活跃老干部文体生活,为老干部设立健身活动场所,组织老干部体检,举办保健知识讲座等,使老同志倍感的关怀与温暖。支部还积极引导老员发挥余热,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协工作献计献策;一些老同志还在市计划生育协会、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年体育协会、老年学会、职业教育和宗教文化等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2005年和2006年离退休支部分别被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组织。

三、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政协工作的新发展

市政协机关承担着为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和委员服务的任务,其工作直接关系着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开展。为此,政协机关委注意把的工作与政协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每位员的积极性,发挥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周围的同志,推动了政协工作的新发展。

1、推进履行职能的发展。如近年来,市政协组织委员围绕“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就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加快港口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教园区建设、促进漳台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调研协商,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协的肯定和采纳,有力地推进xx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围绕交通、信访、旧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充分运用提案、信息、视察、特邀监督等形式加以反映,帮助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为建设“和谐xx”服务。

协会成立支部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全省社会组织建工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的具体指导、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民政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工委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建工作机构组建情况

各地根据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和省级社会组织工委设置,积极组建成立社会组织建工作机构,全面推进本地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目前,除玉树州本级和所辖各县尚未建立社会组织工委机构外,其余各地均按属地管理方式,组建了工委机构。全省已建社会组织工委的地区有43个,尚有1个州和10个县未建立建工作机构,已建工委均设在市(州)、县(区、市)两级民政部门。目前西宁市及所辖4区3县因编制原因,现已撤销,海东市本级工作人员调走,其余已建工委地区,均按照工委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全省现有专兼职务工作人员50余名;工作机构的建立和工作人员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全省社会组织建工作。

二、社会组织建工作进展情况

全省社会组织建工作按照“应建必建,能建全建”的总体要求,制定措施,强化领导,严格程序,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社会组织的特征,不断加大建工作力度。据统计:截止年底,供职在社会组织中的员3032人,其中通过项目化建清理登记流动员1842人,占供职员总数的61%;另外,全省社会组织新发展员37人,其中省社会组织工委在所辖4个支部中新发展员4人;新建基层组织43家,全省社会组织组织达244家,随着社会组织建工作的不断深化,有效推动和促进了全省社会组织中群团组织的建设,如省律师行业协会委,浙江商会委、温州商会委等部分规模型社会组织组织,专门配备了务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单位及所属中介组织、民营企业建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团组织、妇女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组织活动,发挥了正能量作用,为社会组织的健康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组织开展建活动

1、及时召开省社会组织工委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调整委员单位委员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了省社会组织工委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通报了近两年来社会组织建工作情况,肯定了成绩、总结了经验,研究解决目前社会组织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困难,安排部署了全省社会组织建工作,对今年社会组织年度建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

2、全面开展了项目化建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年初工作部署,结合社会组织建工作实际,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工委决定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全程作用”的建项目,并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下发了开展项目化建的《通知》,在社会组织中全面开展了流动员和“口袋”员、“隐性”员的清理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在2市4州以及全省性3个行业委,2个商会委以及省社会组织工委直属4个支部进行,根据上报数据分析,项目化建共核查出供职员3023人,其中:组织关系在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1842人,占本次核查员总数的61%。为强化社会组织供职流动员管理探索了经验。

3、积极开展建品牌创建工作。结合社会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紧密的实际,根据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经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全面开展了“高原先锋品牌”建创建活动,各地按照省工委创建活动安排,积极行动、选树典型,开展“高原先锋建品牌”组织的创建工作;如海西州工委结合社会组织“为民服务”特点,在全州范围选择3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劳务输出协会、民办幼儿教育、残疾人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组织,开展服务性组织“品牌”争创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律师协会委、温州商会委等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便民利民建品牌创建活动;还有一些民营医院和文化类组织,丰富“品牌”建争创活动内容,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送医送药、入户义诊等建活动,促进组织活动多元化,为全省社会组织组织创建高原先锋“品牌”提供了经验;同时,完成了省律师协会委和省社工协会支部,两部社会组织组织建电教宣传片的拍摄、编辑工作,强化了社会组织建工作的宣传。

4、普及建理论知识,提高社会组织对建工作的认识。针对社会组织建意识不强,对建工作认知和重视程度不高的实际,结合中央财政支持青海社会组织培训项目的实施,深入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建理论普及和员教育培训,共举办6期不同规模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社会组织发起人以及供职社会组织中的员达8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广大供职员自觉遵守纪规的思想认识。同时,工委特别加强社会组织时势政治理论的学习,要求社会组织组织认真学习各类的方针政策,特别是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精神的传达学习,强化社会组织的理论教育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对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5、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根据全省已建社会组织建机构从业人员理论水平不高,业务素质不强,且多数为兼职工作人员的实际,进一步强化全省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部分市州和县社会组织工委专兼职务工作人员30名,赴成都社会组织学院开展了社会组织建知识培训;在省委校成功组织举办了全省性社会组织组织书记和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各1期,参加培训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组织书记和务工作者共90余名。同时,为加强社会组织供职员的“史、性”教育,协调省律协委,邀请中央史研究室专家,在青海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学史、知情、感恩”的专题报告会,参加报告会的员和务工作人员达750余人,另外,根据省委组织部和厅人事教育处的工作安排,工办先后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北京、上海和成都等地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6、开展慰问活动,彰显组织关怀。各级社会组织建工作机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在调查摸底、核准对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供职社会组织生活困难员、老员“两节”慰问活动,全省慰问供职社会组织生活困难员、老员100余人次,支出慰问金10.2万元,部分地区还给生活困难员发放了慰问品;同时,全省各级工委就社会组织年度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七一”期间,安排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各项建纪念活动,宣传典型,鼓励先进,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员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建氛围,展现传播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正能量。

7、及时下拨社会组织建补助经费,解决社会组织组织活动经费困难问题。省社会组织工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社会组织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支持,本年度向各地及全省性社会组织组织安排下拨建补助经费120万元,初步建立了新建组织补助、经费困难组织补助以及生活困难员补贴和社会组织员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等四项经费保障机制,从而有效推动了社会组织组织各项活动的及时有效开展,激发了社会组织建工作积极性,提升了社会组织建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社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

8、其他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是中央《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下发后,按照《意见》精神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工办起草制定的《实施办法》,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待组织部门修订完善后,报省委印发,预计明年初将下发正式文件。二是深入省内海西、海南、西宁、黄南等地区已建立社会组织工委的地区,就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近年来下达建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开展进行了督促指导。同时,深入部分社会组织建示范点开展了工作检查。三是结合社会组织建与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年检实现三个同步,起草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建与登记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全省社会组织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经征求省委组织部意见,拟将上述《通知》《办法》做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的配套政策,待《实施办法》出台后下发各地执行。四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组织社会组织员远程教育网点工作人员30名,参加了全省员运程教育操作实务培训,完成了2015年社会组织统工作。五是抽调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了社会组织建补助经验和项目化建的督促指导。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虽然为扩大社会组织的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的领导,工委在人少业务大的困境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与社会组织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具体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解决。

一是社会组织建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由于我省尚未出台相应的规定政策和规范要求,导致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我省部分地区领导和一些小型分散的社会组织发起人、法人对建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造成社会组织建工作规范和完善难;建议按照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建工作实际,尽快细化出台《加强全省社会组织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组织建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组织审批、隶属关系不明确。目前社会组织组织有些在社区、街道委审批,有些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批,有些又在乡镇一级委审批,还有一部分是省直机关工委和非公经济工委审批,还有个别组织在各级组织部门和各级社会组织工委审核批准成立。对这些不同层级和隶属关系差异较大的组织如何实施有效的督促管理,成为一个新的难题;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和放弃监管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造成基层组织反映较大。建议在我省制定的《实施办法》中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两种类型组织的界限、管理权限、隶属关系等。

三是组织活动规范难,特别是流动员管理难。社会组织相对较多从事非盈利性服务类工作,单位规模小,管理松散,用工随意,人员流动性强,工作不稳定等特性,决定了供职在社会组织中的员流动性较强,加之社会组织组织缺少经费,缺少专门的管理工作人员,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所以规范社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难度较大,特别是流动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建议结合社会组织的特性,由组织部门协调财政建立社会组织建长效投入机制,每年按社会组织组织和员数量,预算下拨社会组织组织的活动经费,并制定在社会组织中从事专兼职务工作人员适当补贴或报酬的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五、2017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的工作意见(试行)》和省委出台将要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开展社会组织组织建设,强化对社会组织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及时总结各地和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组织开展“高原先锋”品牌建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同步登记、同步年检、同步评估”的“三同步”试点工作。

三、做好社会组织建工作的调研和基层工委工作指导,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建工作调查研究,开展社会组织建业务指导,为规范社会组织建程序夯实基础。

四、强化社会组织建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对建工作的认识,增强社会组织务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管理水平。

五、积极争取资金,健全监管机制,为新建社会组织组织和经费困难组织争取活动经费补助,提高基层建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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