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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招生指南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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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不同于其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它是为学子的成长和未来事业奠定良好品德及文化科学知识的第一基础阵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南川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小学招生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依据“三对口”原则,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10日-7月12日期间到划定区域学校登记报名。

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

③提供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和预防接种证明。

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核查新生报名登记的相关情况,报区教委备案后,再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由区教委统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城区小学严格按照“三对口”原则登记报名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学区登记。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签订合法的劳务合同、摊位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并有缴纳社保明细且无中断的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

③提供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和预防接种证明。

各学区审核后报区教委备案,再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残疾儿童入学。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学区和招生区域学校协助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区域学校必须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必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现役军人、在区内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港澳台同胞及烈士子女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妥善解决。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本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就读学生。

二、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1)初中招生入学办法。按照《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南川委办发〔2015〕46号)文件执行。其中,凡在志愿填报时放弃电脑派位资格和自愿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属学校且已被该校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城区初中学位的电脑派位。

(2)非城区或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办法。符合城区初中“三对口”就读条件的学生,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登记并填写志愿,与城区小学毕业生一起通过电脑派位获取学位;不符合城区初中“三对口”就读条件、符合就读乡镇初中条件的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招生办法获取学位。

(3)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办法。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合法居住证明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合法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委指定的学校登记,区教委根据学校学位和就读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后就读。

(4)沿塘小学毕业生或户籍在沿塘的小学毕业生就读西胜中学。

(5)新生入学时须提供新生入学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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