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文天地 > 求学路 > 小学教育 > 上海外地小孩上学新规定

上海外地小孩上学新规定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97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上海外地小孩上学新规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外地小孩上学新规定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8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非上海市户籍学生在上海市参加中招报名条件

1、小孩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小孩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小孩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4、小孩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小孩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幼儿教育
小学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大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