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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小升初怎么报名

   来源:文萃都    阅读: 3.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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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初中入学相关要求的公告已经出来了,有什么要求?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渝中小升初怎么报名 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在本区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的户籍毕业生;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符合入学条件且需在本区升学的非户籍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区教委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常模,结合小学毕业生人数,下达各高完中和初级中学的初中招生计划。

三、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户籍学生升学坚持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根据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其中,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现役军人(含武警)、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华侨、港澳台同胞,其子女就读初中,按照有关规定,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或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以市、区卫健委公布的名单为准),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2020年为其提供一次优先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的优惠政策。

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在本区居住(租住),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以及未在本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且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主要由指定初中接收,具体办法见《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非渝中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渝中教〔2018〕93号)》。

能适应学校生活、具有学习能力的中重度智力残障和听力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后,原则上由区培智学校和市聋哑学校接受。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初中招生录取工作于6月20日启动,并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非户籍生招生的顺序进行。

(一)抽签派位招生

1、学生升学志愿填报

5月26日—6月1日,各小学组织毕业生和家长进行志愿填报,每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区内学校。凡放弃志愿填报的学生,区内中学一律不得录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渝中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1日—5月22日前到区教委小学教育科进行志愿填报。区教委于5月25日前将其填报的志愿反馈到其户籍所在地招生小学,随该校参加抽签派位。逾期未进行志愿填报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中学就读。

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学生和家长不得更改志愿。各小学将所有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含放弃志愿学生)分类造册、汇总统计,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备存备查,一份报送小学教育科。

2、抽签派位指标分配

以填报了升学志愿的学生总数和全区初中招生计划以及每一所中学的招生计划为基数,相对均衡地分配各中学抽签派位预指标数。

3、抽签派位工作实施

抽签派位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邀请公证机关、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抽签派位结果由公证机关当场公证,实施过程全程录像。

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由学校直接录取,并将该生信息录入新生报名登记系统,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其不足指标以“对口直升”方式予以补足。

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实施抽签派位的中学不再接收“对口直升”学生。凡填报了志愿的学生,必须参加抽签派位。放弃抽签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参加抽签派位的学生,只能由“对口直升”中学录取,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

抽签派位当天(各小学具体抽签日程另文通知),各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统计现场实际参加有关志愿填报中学抽签派位的学生人数(未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抽签),将每一所志愿填报中学且现场实际参加抽签派位的人数立即上报区教委,并予以公布。区教委根据该小学当天实际参加该志愿中学抽签派位的人数为基数,按比例以整数分配下达该小学志愿填报中学最终派位指标数。学校按照志愿填报中学最终派位指标数组织实施抽签派位工作。经抽签派位确定了其志愿填报中学的学生,当即发给《渝中区小学毕业升初中抽签派位结果通知书》,并汇总上报区教委。区教委汇总情况后,作为指令性招生计划分别下达到其志愿填报中学,统一组织将学生相关信息录入新生报名登记系统直接录取,区内其他中学一律不得录取。抽签派位未能确定其志愿填报中学的学生,也应当即发给《渝中区小学毕业升初中抽签派位结果通知书》,并汇总上报区教委。放弃抽签派位或未能参加抽签派位的学生,各小学一并汇总上报区教委。

抽签派位结束后,学生需在6月21日前。持派位通知书到派位中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口直升招生

6月25日前,区教委对放弃志愿学生、放弃抽签或者未能参加抽签学生和抽签派位未能确定其志愿填报中学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人数匹配、整校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统筹安排对口直升中学(另行通知),对口中学按规定予以接收。

各中学须于7月30日前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非户籍生招生

1、7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到指定接收中学登记申请,学校要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完善有关手续。

2、7月15日前,指定接收中学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按照规定的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网上新生报名登记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6月10日起,区教委和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公布初中抽签派位计划。按照市教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的要求,需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学生须遵循“升学意愿、志愿填报、信息采集”“三一致”的原则,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填报我区公办初中。

(二)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要高度关注未入学新生,建立入学登记台账,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重点关注残疾学生、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群体就学情况,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要发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学籍一经确立,不得擅自调取,学籍确需调取的,必须经区教委审批同意。各校要做好学生学籍流转和新建学籍工作,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不得将未到校报到入学新生注册学籍。学校应及时将录取的学生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并由家长签字确认,避免其他学校重复招生,凡已在招生报名系统中登记注册的学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录取。

(四)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校要积极联系街道社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细致解读宣传本辖区入学政策,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顺利开展。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区县和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有效化解招生矛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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