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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

   来源:文萃都    阅读: 3.0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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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余杭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余杭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余杭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余杭区户籍儿童少年;

2、小学为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

3、初中为余杭区小学就读,且为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少年;

4、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具体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余杭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在余杭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居住在余杭区,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余杭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小学、初中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余杭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三)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余杭区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余杭区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杭州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报名办法

(一)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只能选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报名公办民办学校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和临平教育辅导站在余杭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审核确定,选报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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