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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8篇)

   来源:文萃都    阅读: 2.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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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8篇)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1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4、班级出现学生无故缺席、意外伤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安全办公室,以便做应急处理。

5、值日教师要向学校行政值周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安全分管领导每月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并在每月5日前,书面向县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上月安全工作及校长履职情况。

7、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坚持逐级报告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明确事故后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局:安全办xx、局办公室xx)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职责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一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掉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俭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我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掉。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经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景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掉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3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一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景必须清楚;

四是对学校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景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景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学校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景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景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景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景、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4

1、全体教职工务必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电脑室、图书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职责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个性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6

安全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所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众教育,也是世纪教育。学校安全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行制度化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7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8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办法
规定
守则
条例
细则
章程
制度